彰显人文关怀 构建和谐社会??睢宁法院推行“人性化”执行
发布时间:2005-11-01 浏览次数:1554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睢宁法院将执行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常抓不懈,频频推出各项措施加强执行工作,效果显著。在执行工作中,睢宁法院积极探索,更新执行思路,讲究执行艺术,创新执行方法,通过加强法院与当事人、各乡镇、县委、人大的沟通配合,稳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
践行司法为民
“执行难”是法院工作普遍存在的现象,而当事人作为被执行的对象,采取何种措施更有利于执行?睢宁法院经过讨论、摸索,改变以往执行工作主要通过加大力度强度,过分强调执行手段的观念,从司法为民的角度更新理念,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对未结案件和调解案件的被执行人发送公开信,以此提高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识,使之能够主动地履行法定的义务;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灵活机动地处理各种突发情况,用心执法,文明执法;实行执行过程的全程公开,包括执行启动公开、执行人员公开、执行措施公开,当事人对执行有异议的,通过举行听证会的方式使执行工作透明化,通过当事人对执行工作行使监督权及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调整,同时也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行申请告知执行情况制度、案件风险告知、解释制度、执行指导制度、执行案件的查询和说明制度以及先执行后收费制度等,给予当事人知情权和选择权,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损失;加大对执行工作的调研和宣传报道力度,不断总结和摸索执行工作的经验和办法,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措施地开展社会教育活动以及通过采取群众接受的方式反映典型事例,使当事人对执行工作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积极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为执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该院今年执结的四百余件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发生矛盾激化。
共树诚信形象
由于过多地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预,涉乡镇案件的执行一直是执行中的老大难。睢宁法院对以往涉乡镇案件执行效率低的原因进行剖析,认为主要症结在于强制执行的方式和乡镇政府的不诚信形象,因此这类案件的执行收效甚微。法院摒弃了传统的做法,采取定期召开涉乡镇执行工作座谈会,营造轻松的氛围,邀请各乡镇的领导人一起交流工作情况,找出问题,商讨对策;院党组成员每年分别走访十六个乡镇就涉案问题通报求得谅解,争取支持;法院将执行工作情况和乡镇政府诚形象联系起来,将法院执行工作和政府自身建设的意义以及在执行中遇到的阻碍一一说明,争取他们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法院和乡镇之间搭建信任平台,在乡镇设置协助执行人员,使法院能够通过反馈的信息及时了解涉乡镇被执行人的财产收支状况,并且在其配合下做好其辖区涉案当事人的去向和相关情况的调查并及时通报;做好债权人的工作促使其与政府和解;加强与涉案乡镇的银行、工商、房地产等业务部门的沟通,依靠他们的力量采取严格程序,较少执行阻力,提高执行效率。 2005年睢宁法院涉府、涉镇案件的执行工作有了突破性的进展,90%的涉府、涉镇、涉村案件达成了执行和解,制定了还款计划。
注重社会效果
执行工作社会化是司法改革的重要标准,最重要的是争取县委、人大的配合支持,彰显其在执行中的领导作用。睢宁法院定期向县委、人大汇报执行工作进展情况,执行开展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法院制定的关于执行工作的重大决策和上级下发的重要相关文件和精神,递交执行工作报告,邀请县委、人大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提出中肯意见;建议将配合执行情况纳入县委、人大的综合考核,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对涉及人大、政府的案件及时协调沟通,建议由县委、人大作当事人的工作,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并接受他们的监督,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在县委、人大的支持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执行活动,如执行会战、集中执行月等,促进和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使执行工作赢得最佳效果。
人性化执行是睢宁法院执行之路的重要探索,睢宁法院也将沿着司法规范化的道路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
践行司法为民
“执行难”是法院工作普遍存在的现象,而当事人作为被执行的对象,采取何种措施更有利于执行?睢宁法院经过讨论、摸索,改变以往执行工作主要通过加大力度强度,过分强调执行手段的观念,从司法为民的角度更新理念,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对未结案件和调解案件的被执行人发送公开信,以此提高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识,使之能够主动地履行法定的义务;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灵活机动地处理各种突发情况,用心执法,文明执法;实行执行过程的全程公开,包括执行启动公开、执行人员公开、执行措施公开,当事人对执行有异议的,通过举行听证会的方式使执行工作透明化,通过当事人对执行工作行使监督权及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调整,同时也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行申请告知执行情况制度、案件风险告知、解释制度、执行指导制度、执行案件的查询和说明制度以及先执行后收费制度等,给予当事人知情权和选择权,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损失;加大对执行工作的调研和宣传报道力度,不断总结和摸索执行工作的经验和办法,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措施地开展社会教育活动以及通过采取群众接受的方式反映典型事例,使当事人对执行工作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积极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为执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该院今年执结的四百余件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发生矛盾激化。
共树诚信形象
由于过多地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预,涉乡镇案件的执行一直是执行中的老大难。睢宁法院对以往涉乡镇案件执行效率低的原因进行剖析,认为主要症结在于强制执行的方式和乡镇政府的不诚信形象,因此这类案件的执行收效甚微。法院摒弃了传统的做法,采取定期召开涉乡镇执行工作座谈会,营造轻松的氛围,邀请各乡镇的领导人一起交流工作情况,找出问题,商讨对策;院党组成员每年分别走访十六个乡镇就涉案问题通报求得谅解,争取支持;法院将执行工作情况和乡镇政府诚形象联系起来,将法院执行工作和政府自身建设的意义以及在执行中遇到的阻碍一一说明,争取他们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法院和乡镇之间搭建信任平台,在乡镇设置协助执行人员,使法院能够通过反馈的信息及时了解涉乡镇被执行人的财产收支状况,并且在其配合下做好其辖区涉案当事人的去向和相关情况的调查并及时通报;做好债权人的工作促使其与政府和解;加强与涉案乡镇的银行、工商、房地产等业务部门的沟通,依靠他们的力量采取严格程序,较少执行阻力,提高执行效率。 2005年睢宁法院涉府、涉镇案件的执行工作有了突破性的进展,90%的涉府、涉镇、涉村案件达成了执行和解,制定了还款计划。
注重社会效果
执行工作社会化是司法改革的重要标准,最重要的是争取县委、人大的配合支持,彰显其在执行中的领导作用。睢宁法院定期向县委、人大汇报执行工作进展情况,执行开展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法院制定的关于执行工作的重大决策和上级下发的重要相关文件和精神,递交执行工作报告,邀请县委、人大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提出中肯意见;建议将配合执行情况纳入县委、人大的综合考核,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对涉及人大、政府的案件及时协调沟通,建议由县委、人大作当事人的工作,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并接受他们的监督,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在县委、人大的支持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执行活动,如执行会战、集中执行月等,促进和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使执行工作赢得最佳效果。
人性化执行是睢宁法院执行之路的重要探索,睢宁法院也将沿着司法规范化的道路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
文章出处:睢宁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杨梅花、马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