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滨湖法院重视抓好廉政谈话制度
发布时间:2005-09-16 浏览次数:1609
本网无锡讯:近期,滨湖法院院长、纪检组长与该院通过竞争上岗的新任法警大队副队长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并签下了《廉政承诺书》。
该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从健全党风廉政制度着手,今年初制定实施了法院干警廉政谈话制度。这次谈话是该院实行这项制度以来进行的首次干警任职廉政谈话。通过不折不扣地落实这项制度,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履行勤政廉政职责,保持廉洁本色,努力构筑起科学、高效的廉政防腐体系。
该院对这次廉政谈话十分重视,事前做了充分准备,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前将谈话时间、地点和内容通知被谈话人,并由“一把手”院长主谈。谈话内容主要是强调廉政建设在树立法院形象和实现公正主题中的重要性以及吴官正同志提出的领导干部必须遵守“五个不许”的要求,要求任职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恪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法院系统的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加强政治学习,增强大局意识,发挥表率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被谈话人明确表示将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协助部门正职做好工作,起好带头模范作用,并通过签写《廉政承诺书》,作出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坚持依法执法,不滥用权力等承诺。
该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从健全党风廉政制度着手,今年初制定实施了法院干警廉政谈话制度。这次谈话是该院实行这项制度以来进行的首次干警任职廉政谈话。通过不折不扣地落实这项制度,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履行勤政廉政职责,保持廉洁本色,努力构筑起科学、高效的廉政防腐体系。
该院对这次廉政谈话十分重视,事前做了充分准备,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前将谈话时间、地点和内容通知被谈话人,并由“一把手”院长主谈。谈话内容主要是强调廉政建设在树立法院形象和实现公正主题中的重要性以及吴官正同志提出的领导干部必须遵守“五个不许”的要求,要求任职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恪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法院系统的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加强政治学习,增强大局意识,发挥表率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被谈话人明确表示将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协助部门正职做好工作,起好带头模范作用,并通过签写《廉政承诺书》,作出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坚持依法执法,不滥用权力等承诺。
文章出处: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许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