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访赵成吉时,他给人留下的印象是和蔼不失威严、稳重不失严肃、博学不失多才,当让他谈一下这些年来的办案感受时,他笑着用自编的“三字经”作了回答,那就是学好法、办好案、百姓事、记心间、有困难、找上前、解民忧、化民怨、助和谐、天下欢。

 

记得那年,他从部队转业后,毅然决然地步入了他梦寐以求的法院工作,他从书记员做起,在基层法庭工作八年,先后在三个法庭担任庭长,应该说,他付出的心血要比其他进法院工作的大学生多得多。这些年来,他已忘记了休息日和节假日,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上,经过长期的审判实践和忘我的潜心钻研,他先后总结出化解矛盾三步走、调解案件四步法和规范庭审五同步,他所带的庭先后荣获江苏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诉讼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他每年审结的案件调解撤诉率和调解自动履行率均居全庭之首。尤其在以他名字命名的法官工作室成立以来,他积极开展工作,立足于案结事了、事了人和的和谐司法理念,积极用“心”去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处理了一大批棘手的难点、热点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在赵成吉看来,不管多难的案件,只要用心去做,总能找到化解问题的办法。在他办理原告高某诉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当事人双方矛盾非常尖锐,诉前原告高某多次到该公司吵闹,甚至纠集部分购房户围堵公司大门,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赵成吉接案后,及时找到双方了解案情,原来,原、被告早在2005年就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先预付了部分购房款,后被告因种种原因停止施工,在此期间,双方均未向对方催告或主张权利,直到20093月,涉案工程才开始复工,20107月房屋交付使用。20117月,被告以原告拖欠购房款严重违约为由,书面通知原告解除购房合同。原告则坚决不同意解除合同。赵成吉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后,指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有过错,只所以矛盾激化,就是双方不能够正确认识各自的错误,加上不断上涨的房价驱使,利益因素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待双方冷静后,赵成吉及时运用“情感法”让双方换位思考,并从鼓励交易的原则出发,提出了根据双方责任大小,继续履行合同的调解方案。原、被告在赵成吉入情入理的调解中,终于达成协议,这真是,闹心房、惹纠纷、到法院、责任分、法官调、两放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在赵成吉的办案生涯中,最让他感到头疼的是一些涉府、涉村案件,记得200711月,原告朱某某承包了某村民委员会建校土方工程,工程完工后,原告的十多万元工程款一直没有着落。多年来,原告朱某某为了早日拿到工程款,数十次奔波于村、镇两级组织,并四处上访,尤其赶上传统节日时,为了躲避农民工要钱而不敢回家。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原告朱某某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将被告诉到法院。赵成吉接手该案后,马上查明了被告只所以未给付被告工程款,主要是村里近年来搞公益建设,资金来源不足,经济确实紧张,加之村里领导更换,新任领导偿还欠款的积极性不高等原因所致。症结找到后,赵成吉多次找到村里、镇里领导沟通协调,不厌其烦地因势利导做双方的调解工作,让双方互相体谅对方的实际困难,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圆满地审结了此案。事后,原告朱某某激动地说,这回俺也长见识了,以前听人说打官司难,没想到赵法官办案这么利索,今后俺要打官司还找赵法官。被告也感慨地说,我们村的经济确实困难,是赵法官的人格魅力感动了我们,这钱我们拿的值,心里也敞亮。用赵成吉的话说,民生事、无大小、主动帮、及时了,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多年的办案工作,养成了他嫉恶如仇的性格,尤其在为一些弱势群体维权时,他总是想方设法帮助弱势群体讨回公道。200110月,原告于某某进入某商场工作,后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0611月,原告请产假,假期结束后,因原岗位的工作性质对原告抚养孩子造成很大不便,于是原告要求调岗,该商场负责人便通知其在家待岗。后原告多次找商场负责人协商上岗未成。20093月,被告与原告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关系。原告得知后,先到当地工会请求权利救济未果,后又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被告知已过仲裁时效,不予受理。无奈,于某某将该商场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工资等2万余元,并要为其补足社会保险金。赵成吉在案件审理中了解到,原告在家待岗多年,无经济收入,且还在抚养幼小的孩子实属不易,如果简单下判,社会效果肯定不好。于是,他多次和被告单位领导沟通,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被告同意给付原告经济补偿金,并给原告补足了社会保险金,原告拿到补偿金激动地说,这些年俺东奔西走都没能解决的问题,没想到在赵法官这里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了。

 

赵成吉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热爱审判工作,对法律无限敬仰、对组织无限热爱、对国家无限忠诚、对案件无限负责,他始终把人们的诉求放在心上,不断潜心钻研业务技能,在当事人的利益纷争和矛盾纠葛中,积极寻找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事了人和、定纷止争的最佳目标,使审判工作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