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法院审判工作实行“六公开”
发布时间:2005-08-23 浏览次数:1477
本网徐州讯:为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方便群众诉讼,确保司法公正,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进入7月以来,江苏省沛县法院实行“六公开”健全和规范审判公开制度,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即立案公开,向社会公开各类案件起诉的条件及应注意的有关事项、收费标准;审判组织公开,开庭三日前将合议庭成员通知当事人,自行落实回避规定;裁判结果公开,把案件的公正标准向当事人释明;庭审公开,当庭公开举证、质证、认证、规范简易程序;执行工作公开,执行信息上网公布;监督公开,在审理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大案件时邀请人大、政协委员旁听开庭,新闻记者经过允许可以录音、录像、摄影,也可以现场直播庭审实况。通过六项公开审判制度的施行,进一步推进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了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度,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文章出处:沛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王一雨、张宝乐、邵德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