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办厂这本是件实现“双赢”的好事,既能为自己创造财富,又能给当地政府带来收益,然而项某以投资办厂的名义创立公司,然后进行诈骗。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项某有期徒刑13年。

 

小镇迎来大“客商”

 

2008年春节后不久,射阳某镇迎来了一位前来考察准备投资办厂的客商。这人60出头的年纪,穿名牌,抽名烟,举止不凡。据介绍人介绍,这位老板姓项,家在阜宁,由于这些年一直在南方打拼,现在年纪大了,落叶归根,打算回来办厂。项老板声称,他之所以选中贵镇,一是靠近高速公路,交通方便,二是这里的投资环境好,发展前景广阔。如果洽谈成功,即投资1.6亿元人民币,兴办一爿高科技环保型生物高密度板及深加工产品的厂子。这么大的一笔投资,对于一个乡镇来说,确实是求之不得。于是,镇领导亲自接待,亲自为客商作向导挑选厂址。通过多次考察、洽谈,镇政府于200841日与项老板签订了兴办高科技环保型生物高密度板及深加工产品项目的投资协议书。项老板分三期投资,投资总额为1.6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

 

名为办厂实为骗

 

有了这份协议,和政府提供的相关手续,项老板很快在射阳经济开发区租房办公,筹建盐城市龙柏板业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用于验资、注册。从而于421日获得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的经营手续。在这段时间,项老板吃在饭店,住在宾馆,出门有小车,还不时应邀到想进厂子的人家中作客,可谓风光无限。其实大家都被蒙在鼓里,这个下笔签下1.6亿人民币投资协议的项某,其实自己手里只有10万元人民币,打入银行用于验资的600万元其实是别人的,在工商营业执照拿到手后的当天,这笔钱就被人家抽走了。他到某镇来搞所谓的项目投资,其目的就是为了骗钱,至于所谓的“高科技环保型生物高密度板及深加工产品项目”,这不过是为了诈骗而抛下的诱饵而已。

 

巨款到手玩失踪

 

公司成立那天,项某把场面做得很大,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宾客云集。在这些人当中,有当地领导,有项目负责人,有前来揽工程的施工队。既然办厂,那就要建厂房。在公司成立的当天,项某就大肆宣传其厂子的规模,因此招来了不少施工队。随后,项某与乔某签订了“龙柏公司”的料仓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乔某按合同约定,向项某交付工程保证金20万元。同年523日,项某又谎称让吉某承包“龙柏公司”的厂房工程,并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吉某按合同约定,向项某交付工程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项某在收取乔某、吉某的70万元工程保证金后,突然失踪,直至去冬“追逃”时才被抓获。而此时,所有资金已被他大肆挥霍殆尽。

 

“老板”获刑十三年

 

项某何许人也?1947年出生的项某是阜宁的一个农民,曾因犯合同诈骗罪,于199963日被阜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02921日刑满释放;出狱后的项某并没认真反思一下自己过去的过错,扎扎实实地做一些有益于社会和有益于家庭的事情,而是鄙吝复萌,继续干他的“老本行”,把贼手竟然伸向了招商引资领域。他明知犯罪,却仍然为之,心存侥幸总想一“走”了之,殊不知天网恢恢,你躲得了初一,决不会逃得了十五。他在给当地政府和受害人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也给自己的晚年种下了不可饶恕的罪孽。据项某本人交待,自己年纪大了,已没处挣钱,本想捞一笔发个小财,外去享乐享乐,没想到还是被抓住了。外逃3年,70万元已被他挥霍殆尽,目前自己已无偿还能力。射阳县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项某有期徒刑13年。现年65岁本该在家安享晚年的他,却要面对漫长的铁窗生涯,这不能不说是他人生最大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