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6月22日,亭湖法院庭审能力考核领导小组的同志来到法庭,对一起正在开庭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随机考评。经过审判人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这名外地当事人对考核组的同志说:“你们的法官着装规范,举止得当,一言一行有理有节,案子交在这样的法官手上,我们外地当事人信得过!”
  庭审程序是充分展示法官形象,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阶段。开好每一次庭,做好每一次调解,可以让参与诉讼的当事人通过看得见、信得过的规范程序感受到司法公正,最终获得司法公正。庭审中一些不规范的行为,看似无所谓,却有可能直接影响到审判的质量和效果,损害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亭湖法院针对庭审中部分法官着装不规范、举止不得当、语言不得体等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改起,突出抓好规范庭审行为,加强庭审能力考评。考评采取随机和预约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庭审公正性、庭审效率、庭审艺术、职业形象四个方面,其中涵盖了庭审程序法遵守情况、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使用法槌、法言法语等情况。考评实行百分制,共分四大项,十九个小项,考评情况与岗位责任制挂钩,并归入法官业绩档案。
  通过规范庭审行为,以前开庭是当事人等法官,现在开庭是法官等当事人,开庭法官的着装、用语、作风形象等都有了明显改变。与此同时,亭湖法院的案件调解率和服判息诉率均有了明显上升,司法形象有了新的提升,司法公正得到进一步弘扬。

      

   
文章出处: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陈黎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