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桑拿天”田间地头化纠纷
作者: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金恩雨 发布时间:2021-07-26 浏览次数:1435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炎炎夏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杨通执行员一行人在近40度高温的“桑拿天”来到田间地头,现场完成涉案土地的确认和交付工作,高效化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申请人执行黄某与被执行人吴某是一个村的村民,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吴某要将案涉1.46亩的承包地返还给黄某,并向黄某给付相应的土地收益。
考虑到村民间的矛盾久拖不决容易激化矛盾,且涉案承包地处于荒废状态实属耕地资源的浪费,杨执行员决定雷霆出击、快速化解。
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吴某一直强调当年是申请人黄某一家人因为各种原因将这块田荒废了不种了,再经过村委会的安排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取得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但也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杨执行员深知,只有通过现场普法,做通吴某的思想工作,才能真正解决纠纷。他告诉吴某法治社会是讲法律、讲证据的,类似土地置换这种行为要通过办理手续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他又进一步解释了目前本案判决已经生效并进入了执行阶段,要尊重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并依法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
吴某在听了杨执行员的解释后,表示理解并积极履行了承包地的交付义务,且给付了土地收益,该案从执行员拿到案件起仅仅一周时间就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