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阜宁法院针对婚姻纠纷案件涉及婚姻关系解除、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系当事人切身利益的系列问题,敏感性极强,若处理不当,极易引起涉诉信访事件发生的实际,注重审判和教育相结合,妥善处理婚姻纠纷案件,截至6月份,该院已审结婚姻纠纷案件132起,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审判工作中,该院一般先将当事人通知到庭,由承办法官根据诉讼成因,通过案例剖析,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教育内容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婚姻家庭纠纷特别是涉及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对子女应尽义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家庭美德、伦理道德、社会公德等相关知识;三是有关典型案例。通过教育使当事人多检讨自己的不足,谨慎处理自己的诉讼行为,并趁热打铁进行调解,即使不能和好的,也促使当事人好说好散,使矛盾得到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