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法院与该区文化局联合创办的法制类电视专题栏目《法庭内外》,于2004年4月20日正式通过有线电视网向全区播放。该专题每两周播出一档,每档节目大约10分钟。主审案件的法官走进演播室,以案说法,既扩大了法制宣传的效果,又较好地展示了法官形象。
  为了保证专栏的质量,雨花法院为此制定了实施方案。一是成立了编委会,将任务分解到庭室,责任到人,让审判法官都能走上屏幕,体现雨花法官在认定事实、分析证据、运用法律等方面较为娴熟的审判技巧和法律水平,努力推出一批知名法官。二是确定了栏目形式,在对案件进行深入报道的同时,通过法官说法、法律小信箱、法律讲座等形式,加强法律宣传。三是与区文化局签订了联办协议,规定每期的宣传主题由法院决定,电视台与法院形成每周定期联系工作制度,并由法院研究室派专人负责与电视台的栏目编导、记者进行沟通与联系;所有的宣传题材由法院研究室统一归口管理。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