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赤:强化骨干人才培养 推进法院队伍建设
作者:颜赤 发布时间:2012-07-03 浏览次数:636
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组织保证。”笔者在多年的基层法院工作中,深感这样一支法院队伍中,必须要有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的骨干人才。只有这样,整个法院队伍才有了领军人物和主心骨,才能有信心、有底气去迎接各种挑战,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付的光荣任务。笔者认为,在基层法院面临“队伍老化、法官断层、案多人少”的当今,强化骨干人才培养要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理清“三种思路”,把握正确方向
一是以德立院,突出“和谐发展”的思路。骨干法官要把法官职业道德作为立身之基,从业之本。在司法实践中,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把“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突出“以德立院”,同时要求骨干法官思想上要过硬,能时刻和党保持一致;审判实践中讲事实、重证据,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追求公正与效率,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以德立院”还要求骨干法官在遇到重大挑战时敢于迎难而上,善于攻坚克难,能给全院干警起激励引领作用。二是循序渐进,突出“持序发展”的思路。骨干法官的培养要尊重客观规律,坚持循序渐进,切忌“揠苗助长”。要在案件研讨、庭审练兵、文书评比中对他们进行“润物细无声”式的培养,实行“全程扶持”,让他们在队伍中脱颖而出。同时,对骨干法官要坚持压担子,让他们在锻炼中成长,在挑战中前行,以业绩服人,树立自己的威信。三是注重层次,突出“长远发展”的思路。培养过程中要防范“个别突出,整体了了”现象的产生,要有计划、有章法,能在专业、条线、年龄等方面形成梯度和层次,组成团队。
二、把握“三个环节”,打造骨干人才
一是要引进高层次人才。好苗子在后续培养中往往会起着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在人才引进中要坚持“四有”原则,1、“有规划”。结合队伍学历、年龄、性别、特长等科学制定引进计划;2、“有保障”。积极争取编委等部门的支持,确保人才引进工作能顺利实施;3、“有重点”。突出针对性,注重精英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引进。必须时,可拿出一定的岗位,在社会上公开“赛场选马,竞争择优”;4、“有梯度”。保持好队伍专业、年龄分布的均衡性,避免人才过剩或断层情况的发生。二是要培养领军式人军。思想政治教育不能放松。要强化政法干警核价值观教育,督促干警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业务能力提升不能松懈。要通过导师培养、全员培训等,尽快帮助骨干人才成长,完成“学历”向“能力”的转化;廉洁司法根本不能动摇。骨干人才的作用高于其他干警,对他们的要求也要严于其他干警。培养中要警钟长鸣,严管厚受,教育他们正确行使手中的审判权,真正为人民谋利。三是要建立专家型队伍。建立后备人才库,实行分类管理,重点培养,让骨干看清努力的方向。要做到“人才其才”,按照特长把人才放到合适的岗位上,充分发挥其长处和主观能动性优。坚持“德绩并重”,唯有德者培养之,重用之。
三、完善“三项机制”,推行长效管理。
一是完善教育培训机制。要认真贯彻上级法院《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法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培养和打造一支既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又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队伍。二是完善长效培养机制。院党组要通过开民主生活会,组织谈心活动,了解骨干法官的所思所想,帮助他们扫清成才过程中的障碍。要完善评价体系,让骨干法官在肯定的评价中获得成就感、建立责任感。要完善轮岗交流制度,不断拓宽骨干法官的视野,增强基层工作的本领。三是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坚持凭实绩论英雄,强化从优待遇,让能干事、愿干事、干成事的骨干人才在经济上得实惠、政治上有待遇、工作上有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