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五抓好”指导民商事案件办理
作者:鲍旭 发布时间:2007-12-26 浏览次数:709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新沂法院对办理民商事案件提出了“五抓好”指导方针,以切实提高此类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
一是抓好稳定大局。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不就案办案。
二是抓好典型案件。通过典型案件的影响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不孤立办案。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尤其注重充实农民的法律知识,促使他们依法维权。
三是抓好关键环节,促进案件快审快结,不拖延办案。对出现危险征兆的涉农案件,查明案情事实,及时彻底依法处理,并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将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抓好诉讼调解,努力追求案结事了。对涉及民生等特定案件,不片面急于结案,通过尽量疏导解怨,促成谅解,平息矛盾。。
五是抓好协调支持,对一些社会反响大、影响大的案件,坚持在第一时间向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汇报,及时沟通,取得支持,促进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