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诉前调解作用大、效果好
作者:胡明 发布时间:2007-12-19 浏览次数:651
本网盐城讯:为了快捷地解决社会矛盾,减轻审判一线的压力,促进案结事了,滨海法院成立“诉前调解服务中心”,服务中心配备富有调解工作经验的法官3名、人民调解员2名,并聘请数名兼职调解员。中心遵循当事人自愿、简易便捷、灵活调处、义务服务、保密等五项原则,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一审民商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裁判的良性互动。今年9月份以来有460多件案件经诉前调解及时化解纠纷,使大多数案件的当事人都握手言和,实现了息诉止争,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诉前调解中心发挥了下列作用:
一是诉前调解能使那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迅速得以解决,从而方便当事人的诉讼,减少了诉累;二是通过诉前调解中心对简单易处理的案件调解解决,复杂、疑难、争议较大的案件再进入审判程序由民商事审判庭审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三是诉前调解因为简化诉讼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从而使人民法院节约审判资源,降低了司法成本;四是诉前调解能够及时化解矛盾,使权益人的权利得以及时实现,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更加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