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五项措施解决赡养纠纷案件效果好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8-12-12 浏览次数:489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丰县法院针对赡养纠纷案件较为突出的实际,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遏制赡养纠纷案件多发的势头,对此类案件采取五项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对赡养纠纷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对于赡养纠纷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判决、优先执行的“四优先”原则,依法积极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设立速裁法庭,对事实清楚的赡养纠纷案件受理后及时调解,调解不成而情况紧急的实行先予执行;三是设立“赡养案件巡回法庭”,采取就地办案方式,不断提高广大公民赡养老人的法律意识,使权益受到侵害的老年人明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大力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工作,聘请调解联络员,建立起基层调解服务网络,认真做好赡养问题的调处工作;五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增强辖区公民敬老、爱老、助老的意识。利用法律咨询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强化《继承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力度,大力宣传尊老敬老的社会主义风尚,用法律的、舆论的力量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