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常州戚墅堰区法院在执行涉及青少年权益案件时,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又十分注重人性化操作,协调好青少年与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人伦亲情关系,有效维护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为确保涉少案件及时执结,该院专门开通涉少案件绿色执行通道,明确专人负责涉少案件的执行。承办人在接到案件的当天,即将执行通知书等书面材料全部发出,同时启动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摸底程序,确保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执结。 去年以来,该院受理涉少案件13件,涉案标的48.35万元,全部全额执行到位,平均结案天数仅为21天。

在涉少案件执行中,该院慎用强制执行措施,积极倡导和谐执行,即在执行中融入亲情感化,尽量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或由双方和解执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如在执行张某与陈某探视权纠纷一案,双方离婚后张某欲探视儿子,却遭陈某拒绝,为此,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此案由于离异夫妻双方积怨较深,如果一味强制执行,肯定会使双方的矛盾激化,同时也会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承办人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多次对双方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成功化解了双方间的隔阂,使陈某最终为亲情所感化,与张某冰释前嫌,并主动同意张某定期探视子女。

针对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期,身心容易受到伤害的特点,该院在执行中想方设法将执行对子女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如需到学校调查时,坚决不将警车开到学校。需要找学生谈话时,尽量选择青少年容易接受的地点,而不是直接到学校或将学生传唤到法院。在执行探视权纠纷案件时,如果被探视的子女坚决不愿意接受探视,则认真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使其主动放弃探视,避免因强制探视而影响子女的思想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