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三结合”切实落实中院五项禁令
作者:陈婷 发布时间:2007-08-27 浏览次数:1265
本网南通讯:为严肃纪律,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切实树立法院干警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今年6月底,南通中院适时出台了“五条禁令”,全面严格规范法院干警八小时内外行为。开发区法院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力争通过三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南通中院“五条禁令”。
一、把深入学习“五条禁令”和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
中院推出的五条禁令并不是空洞的条文,五条禁令的精神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质所在,其宗旨皆在于时刻明确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意识,牢固树立法院干警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从思想上认识司法腐败的极端危害性,增强自身的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金钱观,确保廉政教育的效果。
二、把切实落实“五条禁令”与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制度不落实,或者抓而不紧,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审判执行工作是法院的中心工作,落实五条禁令的目的就是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更好进行。法院全体干警必须严格遵守五条禁令,紧紧围绕公正司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提高效率四个方面的要求,扎实开展便民利民活动,要将亲民、爱民、为民的观念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各个环节,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最终实现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以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
三、把加强自身监督机制和强化外部监督管理相结合起来
法院干警应当认真做好政治帐、经济帐、名誉帐、家庭帐、亲情帐、自由帐、健康帐,时刻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行为。在不断加强自律措施,做到及时自查自纠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舆论、媒体等外部监督,最大限度地树立法官、法院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廉洁形象,树立法院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