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满世界都讨论着出国能挣大钱的时候,如东丰利镇男子许某也怀着同样的想法,并且他将自己的想法付诸实施了。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费劲周折的出国劳务不仅没有给自己增加任何财富,反而让自己倒贴了数万元。而更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因为自己的冲动,他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希望  出国劳务,一夜致富

 

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同时也没有任何特长,如东丰利镇男子许某总觉得挣不到什么钱。在各种工作尝试无果后,2010年初许某想到了出国。出国劳务在文化程度以及工作经验方面均无任何要求,同时在工资方面,许某就没有能够找到十万以下的劳务输出,一般年薪都在人民币十五万元到二十万元左右。许某从来没有想过原来挣钱可以这么容易。在初步接触出国劳务公司后,许某立刻感觉到财富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心中致富的火重又燃烧起来。许某甚至想到将来挣钱后可以开公司自己做老板。

 

奔波  费劲周折,签证出国

 

在了解了出国劳务的基本信息后,许某对自己的决定坚定不移,虽然自己也考虑到了和才三十出头的妻子分居两地的问题,但是一想到将来挣钱后的幸福日子,许某决定豁出去了。为此,许某做了妻子很多思想工作。

 

接下来,许某开始选择劳务输出公司。这时候许某才发现,原来出国不是想法果断愿意吃苦就可以的。出国需要交纳劳务费和保证金。按劳务公司的说法劳务费是用来为他们办理签证、劳务培训、买票等。同时除了劳务费,每个人还需要交纳数万元的保证金,用以保证他们会在国外按约履行合同。并且许某发现,基本上出国挣钱越多的相关费用越高,但不管如何,各劳务公司的出国费用都在人民币2万元以上,甚至有些劳务公司的劳务费加保证金达到十万余元。许某打心眼里希望能够找到一份工资更高的工作,但是数万的出国费用他实在负担不起。最终,许某选择了南通某建筑公司作为输出公司,虽然该公司承诺的收入只有年薪10万,但是劳务费加保证金只有2万元,这是许某能够承受的范围。同时为了减少相关费用,许某自己想办法办理了护照。201010月份,许某与该建筑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中约定:公司派遣许某到安哥拉做工人,年薪10万元以上。公司收取10000元的服务费,这笔费用于办理其出国的相关证件,同时许某另外支付10000元的保证金,用于保障合同的履行,如果他在出国劳务的过程中有违约行为,就要扣除这10000元的保证金,如果不发生违约,工作满3个月之后就可以将保证金返还。同时由于许某自己办理了护照,建筑公司就减免了他2000元办理护照的费用,最终许某需要缴纳的费用就是18000元。合同中另外还约定工作满两年,不违约的话许某的来回路费都是由公司来报销。签订合同后,许某发现一时筹集18000元也是很困难的,在跟建筑公司交涉后,公司同意许某只交12500元,其中包括8000元的服务费和4500元的保证金。

 

2011418号,许某终于踏上了安哥拉,开始了他的致富梦。

 

辛苦  工资不高,许某回国

 

20114月到了安哥拉之后,许某开始了工人的工作。刚开始的时候工资是8000多元每月。到了201111月份,许某被调到了另一工地。换了工地后,许某发现自己的工资从8000多元每月变成了230元每天。一开始8000多元感觉着离10万元年薪差距也不大,并没有觉得什么。但是现在变成六七千一个月了,明显不可能达到10万元的年薪。想到自己割舍妻儿亲情不远万里到国外打工,工资却没有承诺的那么高,许某心中不免一阵阵难受,于是电话回国让妻子去问问建筑公司是什么原因。建筑公司给出的说法是:与许某签订的合同错了,本来是工人的合同和许某却签成了驾驶员的合同,至于工资低的问题则一直都没有答复。许某无法接受这样一个结果,于是许某就让妻子继续去问,同时转告该建筑公司如果工资的问题不解决,他就要申请回国了。

 

但是不管许某妻子如何交涉,建筑公司始终没有给出任何说法。于是,许某向公司递交了回国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帮许某购买了回国机票,花去8000元。同时建筑公司为了减少回国后的麻烦,遂准备从他的工资中扣除往返的机票费用和违约金总共25000元,但是许某前后在安哥拉只工作了7个月左右,工资余额不够支付违约金和机票的费用。无奈许某只能电话让国内的妻子送了5000元到南通某建筑公司。

 

这样,许某在安哥拉经历了如梦一般的生活后终于又回到了国内。

 

气愤  难讨说法,酿成大祸

 

许某从安哥拉回来之后,就到该建筑公司要求返还他的保证金,并且支付他来回安哥一拉的路费16300元,总共是人民币26300元,从20121月份到3月份他到建筑公司找过很多次。建筑公司向许某提供了他的工资明细,一共被扣了26300元。其中往返机票费15000元,违约金10000元,改签费1300元,一共26300。改签费是因为许某妻子将5000元交到建筑公司的时候许某的机票已经过期,又将机票进行了续签。同时建筑公司向许某表示:这个事情是许某违约所致,不可能将26300元钱都返还给许某。因为许某违约在先,建筑公司的做法是符合合同上的规定。但是考虑到许某家庭困难,可以给予其适当的补贴。许某并不同意建筑公司的这些说法,他要求将26300元全部返还。其间,商贸局以及派出所都协调过此事,但是始终未能取得双方都认可的结果。

 

201245日早上许某在送完小孩之后越想越生气,遂到如东县丰利镇街上买了一根钢水管。840分左右,许某戴着头盔携带钢水管来到该建筑公司位于如东县掘港镇的海外部办公室。当时建筑公司的员工还没有在意,就听到很响的一声砸门的声音,紧接着大家就看到许某将公司的玻搞大门砸坏了。砸坏了大门之后许某就进到屋内将公司大厅内的电脑,电视机等东西都用他带来的自来水管砸掉了。员工们无人敢上去阻拦他。许某一个人在屋内砸了大约十分钟,砸完了之后他就坐在公司里的大厅内抽烟,并且把他的头盔也从头上拿下来了。随后赶到现场的民警将大家带到了派出所。

 

悔过  冲动行为被处罚,处理纠纷应理性

 

经鉴定,被许某损毁的物品价值及部分物品修复费用合计人民币11275元。检察院依法对许某提起了公诉。如东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审理认为许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许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同时考虑到本案由劳务纠纷引发,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同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与被害单位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属有悔罪表现,可酌定从轻处罚。2012628日,如东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许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对于作案工具钢水管予以没收。

 

尽管作为一件刑事案件结案了,许某的出国梦自此也画上了一个符号,不管是一个句号,还是一个惊叹号,甚或是一串省略号,一切都告一段落。法官在此提醒大家遇事要通过合法的手段表达自己的诉求,不能一时冲动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