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日前,镇江中院制定出台《关于做好“镇江论坛”在线回复工作的意见》,切实落实镇江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建立网上发言人制度,对“中国镇江”门户网站“镇江论坛”内市民提出的涉及到镇江法院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在线处理和回复。这是镇江法院积极与市民群众沟通交流的一个良好平台,也是镇江法院树立良好形象、维护司法权威、服务和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

《意见》指出,积极回应和认真解答市民群众提出的关于镇江法院的各种问题,对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维护司法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中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要高度重视在线回复工作,并按照职责范围,对市民对镇江法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依照及时性、准确性、导向性、亲和性以及简洁性的要求进行回复。中院办公室负责在线回复工作的沟通协调,并以“网上发言人”的身份负责回复内容的统一发布。具体回复内容根据市民提问所涉及的业务范围由中院各部门或各基层法院具体负责。中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作为回复内容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人员负责对涉及本部门、本法院职责范围内的市民提问进行处理和传递。中院办公室指定专人每天登陆“镇江论坛”,发现涉及本法院的市民投诉、意见和建议,在市民发帖3小时内先做出初步回应,并于1日内下载、整理和填写《受理单》,提出拟办意见,交承办部门(法院)。相关部门或有关基层法院,在收到《受理单》后2日内,作出书面回复,经有关领导审定签字后,由中院办公室负责将收回的书面回复以“网上发言人”名义统一回复市民。

《意见》还规定了相应责任:因未及时回复或因主观疏忽造成回复内容不准确,对社会公众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以及当事人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截至7月底,镇江中院“网上发言人”已回复市民提问3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