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中院筑牢“廉政防腐墙”
作者:杨波 发布时间:2009-01-19 浏览次数:562
本网连云港讯:日前,连云港中院刑一庭法官谭晓春在办理一起上诉案件时,上诉人的同事送给谭晓春一张内存3万元的银行卡,谭晓春多次劝说对方拿回该银行卡无效后,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情况,上交了银行卡。据了解,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关口前移,立足防范,努力编织内外廉政监督网络,精心构筑“防腐墙”,规范法院干警的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院以加强廉洁司法建设为抓手,先后多次组织全院干警观看《最高人民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宣讲报告会》等光盘,通过专题辅导、专题授课,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干警们进一步认识到加强法院廉洁司法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筑牢廉洁思想防线。
根据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工作的特点,中院密切联系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廉洁教育方法,对个别干警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处的事件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分析,用反面典型案例为干警敲响警钟,以身边人和身边事强化干警廉洁意识,使干警汲取教训,自觉树立廉洁意识。
该院充分利用政治学习日制度,不断完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周周有学习、有讨论。深入学习、讨论《法官法》、省法院《六条禁令》等文件,使文件的各项要求真正深入到干警思想中去,使干警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针对个别干警出现的违法违纪现象,该院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要求每位干警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做到有问题谈问题,没问题谈认识,及时汇报思想,对违纪违法苗头及时纠正。个别干警主动汇报了自己存在的一些问题,上交了收取的财物。
全市两级法院对反映审判人员审判作风问题,或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去年全市法院通报批评10人,诫免谈话5人,辞退处理1人。
同时,针对潜在的廉政风险,市中院纪检监察部门统一部署,对个别有违法违纪反映的干警,及时采取措施,按照级别管辖分别进行谈话,加强警示教育,使监督向事前、事中延伸,确保法院实现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