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四原则”处理涉诉信访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8-12-09 浏览次数:626
本网徐州讯:为有效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丰县法院通过推出“四原则”,努力抓好涉诉信访工作。
一是坚持严格依法原则。制定了重大信访信息报告制度、重大不安定因素排查制度、涉诉信访领导包案制度等,通过量化任务、落实责任、源头治理,做到处理到位、解决到位、答复到位和及时接待、及时答复、及时处理。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原则。将院长接待日变更为预约接待、归口接待、联合接待、定期接待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多种途径让当事人反映问题。三是坚持有诉必理原则。按照“事要解决、人不再访”的要求,对有理的,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对确属无理的,耐心做好思想稳定工作,促其服判息诉。四是坚持平等原则。依法保障来访人行使权利,切实做好引导工作,做到平等接访,平等待人,平等处理来信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