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四项举措”提高民商事案件质效成效明显
作者:王会收 发布时间:2008-11-05 浏览次数:629
本网徐州讯:今年1-10月份,铜山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运行态势良好,各项质效指标继续保持优势。1-10月份,调解结案2596件,调解率为54.12%,同比调解结案数增加762件,调解率上升5.91个百分点;撤诉率保持在25%左右;发改率为0.24%,较同期1.12%相比下降幅度明显,特别是发改率指标今年连续处于低位运行状态,始终保持0.3%以下的发改比例,民商事审判质效指标均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民商事审判工作处于良性循环。
一是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全院干警以“争创全国一流法院”为契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
二是注重调解,及时妥善化解纠纷。将调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提倡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促进调解工作的全面展开。
三是积极开展案例研讨。对于疑难案件,各业务庭内逐案研讨,逐案过堂,最大限度地保证案件质量。
四是坚持审判调并重。注重一手抓审判,一手抓调研,实现审判和调研的良性互动,及时解决实务中的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