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三次对簿公堂 法院调解案结事了
作者:查敏敏 发布时间:2012-07-02 浏览次数:286
两个做木业的同行,原本在业务上相互协助,是一对合作的好伙伴,然而就因为三年前的一场诉讼,两个公司反目成仇,更是在三年里连打三场官司,关系降至冰点。近日,这对“冤家”在宜兴法院的调解下最终握手言和,彻底了结了彼此间的纠纷。
案件还得回到2009年,原告程某木业送了两车木材给被告吴某木业,当时说是试货,由于关系融洽,就没有办任何手续。可是没过多久,吴某木业就表示这批货试下来不能用,因而拒绝付款购买这批木材。这下程某木业就不乐意了,于是找到被告的仓库入库员,由仓库入库员出具收条一张,笼统得写有“收到桉木芯板34件共计600张”的字样。凭着这张收条,程某木业将吴某木业诉至法院。虽然之后程某木业因起诉程序问题而主动撤回了诉讼,但两家的“梁子”也就此结下。
2012年3月份,程某木业在2010年第二次起诉吴某木业未果的情况下第三次诉至法院,这次的证据除了收条,还多了份双方当年通话的录音资料。对此,被告吴某木业向承办案件的宜兴法院简审庭法官坦言,其实木板3年来一直都还堆在公司的仓库里,确实是因为质量不好才不能用,叫原告把货拖回去又遭到拒绝,双方僵持之下才引发了一连串的诉讼。
从法律上来说,原告出具的收条太过笼统,又没有提供录音资料通话的清单,无法被对方认可,程某木业的证据存有太多瑕疵,一旦审判,被驳回起诉的可能性很大,很可能还会引发原告不依不饶的第四场乃至第五场诉讼。为了彻底解开两家的心结,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入手,多次召集双方沟通协商。最终,程某木业同意在货款上进行让步,吴某木业愿意帮着去处理掉有质量问题的木板,案件一次性以32000了结。
“没想到法院做了我们两家的和事老,真是太谢谢你们了。”双方当事人都对结果感到满意,激动地连连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