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人员纪律作风状况的日常监督,进一步创新法院内部管理督察机制,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宝应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强化监督检查,提升队伍素质。

 

注重“三个有机结合”,多种形式地开展监督检查。采取明查预告督察与暗访突击督察相结合、日常巡查督察与专项定点督察相结合、强化内部督察与延伸外部督察相结合的方法,以实地查看、网络监控、电话查询、书面问卷、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全院干警的纪律作风和公正廉洁执法情况进行督查。

 

紧扣“三项重点工作”,突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对全院干警公正廉洁执法和司法作风建设进行全面的督查,督查内容涵盖全院干警遵守“五个严禁”及“六条禁令”等多个方面。对督查内容定期如实通报,通报到具体部门、具体问题、具体个人、具体时间,并形成台帐资料。

 

依托“三项管理制度”,注重监督检查的实际效果。按照《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奖惩意见》、《人民法院督促检查工作规定》和《宝应法院各部门、法官个人绩效考评办法》三项制度开展督察工作。通过督察加强学习教育、开展警示提醒、健全完善制度、强化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