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阜宁法院在开展人大代表听庭评议活动中,注重把握“三个结合”,一是与规范庭审活动相结合。该院要求审判人员在开庭前按照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礼仪等规范化内容进行认真学习,精心准备,确保能够熟练地驾驭庭审,二是与宣传法院形象相结合,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的基础上,请代表视察审判人员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召开座谈会,向代表通报近期的工作,使代表们对法院在基础建设、队伍建设、服务大局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有进一步的了解;三是与落实整改措施相结合。对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法院院长亲自主持,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定人员、定时间,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整改或落实情况,以便代表对意见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