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邳州法院确立了“十个不准”,全力维护司法形象,树立司法权威。

一是不准为当事人介绍律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是不准私自委托中介机构或在选定中介机构时弄虚作假;三是不准因案件或在办案期间单独接待律师或接触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四是不准在评估、拍卖中指使、暗示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压低或抬高价格;五是不准让律师向对方当事人代为送达诉状、答辩状、传票;六是不准在无法定事由的情况下与律师共同取证;七是不准在诉讼中为律师出谋划策或与律师研讨案件处理方案;八是不准接受律师的宴请、财物和律师介绍费;九是不准对律师作出审判方面的许诺;十是不准向律师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泄露审判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