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117,东台法院民二庭成功调结了两起矛盾激化、涉及该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61111,苏州明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亿鑫国际贸易公司对其在东台投资四亿元开发的金东广场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同月12日,亿鑫公司与金诚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补充协议。金诚物业管理公司按约对金东广场提供物业服务后,亿鑫公司拖欠物业服务费四十余万元,金诚物业公司多次追要未果,故起诉至法院要求亿鑫公司给付物业服务费并承担违约金五万余元,承担诉讼费用。

物业管理纠纷涉及千家万户,一旦处理不当,会影响百姓的正常生活环境。鉴于诉讼前双方在有关部门主持下,已前后协调过16次都未达成一致。承办法官迅速查明案情,作出了支持金诚物业管理公司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亿鑫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不久,江苏亿鑫国际贸易公司以物业管理合同显失公平为由,又将金诚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与金诚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为及时化解和疏导双方当事人,该院民二庭庭长接到立案庭转来的材料后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会同市房产管理局和物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耐心细致做工作,讲法律规定,讲诚实信用,讲互谅互让。经过多方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就纠纷解决达成了一致意见,金诚物业管理公司拿到了物业管理费,江苏亿鑫国际贸易公司也撤回上诉并撤销金诚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起诉,双方握手言和。亿鑫公司起诉后仅六个小时,两起矛盾激化的案件就得到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