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闸法院: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职能
作者:刘海燕 发布时间:2011-01-13 浏览次数:223
为了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港闸法院在“街道工作站”模式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于2011年新年伊始又在秦灶、幸福、唐闸、开发区四个街道增设工作站,通过制定《诉前调解中心工作规则》,明确了工作站的隶属关系、主要职责、工作流程、工作原则等。为辖区实现“迈入主城区、率先现代化”的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于2009年10月,围绕“以法院为主导,全面整合社会资源”的诉前调解发展思路,选取辖区内民间调解和综治能力较强的陈桥街道为试点,成立了“诉前调解陈桥工作站”。运行一年多来,工作站成效显著,有效压降了案件发生率,强化了源头防控矛盾和助推基层管理的功能,实现了矛盾化解在诉前、在萌芽、在基层的目标,此做法受到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陈斌书记的高度肯定,也受到乡镇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其他乡镇、街道也纷纷向法院要求设立“家门口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