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30条能动司法举措服务基本现代化建设
作者:徐烨 发布时间:2010-06-22 浏览次数:349
近日,南通中院在认真研究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坚持能动司法为全市基本现代化建设提供司法力保障的实施意见》(简称“能动司法30条”)。这是该院在三年前制定“服务地方经济建设20条实施意见”之后,出台的又一项为地方建设提供司法服务的重要举措。
南通中院近几年来以能动司法为着眼,立足于审判执行工作,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事业发展作为工作重心,为党委分忧,为地方发展倾力。此次出台的“能动司法30条”是该院长期能动司法政策的具体举措,该文件统一了全市法院服务地方大局的思想认识,明确了组织保障力量和推动部署要求,并紧紧围绕南通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确定的加大沿海产业开发、促进现代服务业提速、促进滩涂资源科学开发、推进创新型经济建设等20个产业政策和发展重点,提出了具体司法举措,针对性强,务实程度高。
据悉,南通市委主要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南通中院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制定的“能动司法30条”举措表示了充分肯定。南通市委政委法书记陈斌表示,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南通中院“30条”具体举措“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南通的基本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