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北塘法院五法协调疑难行政案件无矛盾激化
作者:朱刚 发布时间:2010-06-22 浏览次数:277
无锡北塘法院在探索行政案件矛盾化解工作中,针对征地拆迁等疑难复杂纠纷,因案制宜开展协调工作,疏通纠纷化解途径,实现重大案件无矛盾激化。
主次分步法,对于一些纠纷中当事人提出的要求众多,互相纠缠交织长期争执不下的行政纠纷,引导说服当事人不要纠缠细节问题不放,先就主要的争议进行协商,减少纠纷化解中的不必要的干扰,通过对占据主要矛盾的经济利益问题的解决,带动纠纷的彻底化解。
抽取实质法,主要针对一些当事人因涉及的真正利益之争无法或不宜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采取曲线路线通过对其他相关事项进行起诉以达到解决实际争议的目的,这类纠纷由于引发争议另有缘由,案件的当事人并不是纠纷根源的真正解决者,导致纠纷久拖不决,针对这类纠纷,通过寻求问题的真正解决部门,解决当事人的实际经济利益之争,消除纠纷根源化解矛盾。
暂时搁置法,对一些有理诉求和无理诉求并存,或者部分问题解决时机成熟而部分问题解决时机尚不成熟等情形的纠纷,则采取对当事人诉求进行分解,对能够获得解决的纠纷先行部分解决,暂时搁置其他争议来分步化解。
替代补偿法,主要针对当事人的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是由于时过境迁或限于客观条件无法予以满足的,通过另辟蹊径以其他方式给予当事人适当的利益补偿求得平衡以化解。
临时方案法,主要是对于一些分歧较大,由于问题得不到解决对当事人基本生活条件产生影响的信访案件,先采取一些临时性过渡解决方案,保障当事人的基本生活,缓解对立情绪,避免过激行为,然后再行化解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