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日, 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沭阳召开,沭阳法院华冲人民法庭庭长黄海军荣获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称号。这是黄海军继获得江苏省优秀法官江苏省十佳法官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黄海军参加工作13年来,一直扎根基层人民法庭,尽心竭力做好审判工作。自20056月独立承办案件以来,已办结各类案件3100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2.6天,收结案比达到100%,调撤率达66%以上,无一错案、无一发改、无一投诉、无一信访、无一申诉。无论是结案数量,还是办案质量,均居全市法院干警首位,在全省法院也名列前茅。今年4月,黄海军又被宿迁市委、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办案,不分天时

  

一天办案近2件,全年结案692件,秘诀何在?他办案靠的是一股拼劲,靠的是对工作的热爱,靠的是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沭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辉告诉记者。

 

张圩乡马布村王某和朱某因相邻排水纠纷诉讼到法院,原告王某系年近七十岁的孤寡老人,他家房屋山墙和被告朱某家房屋山墙毗邻,朱某将房屋山墙两头用围墙堵死,并堆积大量泥土,不让巷口的水排出,给原告房屋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开庭时,被告朱某始终认为巷口不会有积水,不会危及原告住房安全。民间纠纷无小事。黄海军不顾头天晚上加班到深夜的疲劳,第二天一早便前往现场进行勘验。在去马布村的路上,由于连日下雨,道路泥泞,小车开不进去。黄海军带着书记员仲军成下车冒雨徒步行走四里多路,才到达当事人家里。在雨中,黄海军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原、被告双方都很受感动,尤其是被告朱某看到巷内真的有积水,不好意思地拉住黄海军的手,连声说:黄法官,雨这么大,你全身都湿透了,你就进屋躲躲雨吧!黄法官,你甭查看了,你咋判我咋做还不行吗?黄海军立即抓住有利时机在雨中做起了两家思想工作,从人情常理到法律后果,都作详细讲解。经过一番劝说,原、被告都有悔意,被告同意立即拆除围墙、运走泥土,原告则承认自己对被告家态度不好,今后两家和睦相处。

  

风停了,雨住了,闻讯而来的乡亲们七手八脚拆除了墙头,运走了碎石和泥土,两家的积怨随着积水流走了,心墙也随之坍塌,两家握手言和。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黄海军还摸索总结出了许多办案经验和技巧,如针对春节农民工回乡引发离婚案件增多的实际,他便集中审理离婚案件;针对辖区百姓种植花木多的实际,他把巡回审判点设在花农的苗圃;三夏大忙、春种秋收季节,为了不误农时,他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通过摸索实践,黄海军办起案来得心应手,事半功倍,有时一天开10个庭,两天结案20多件,最快的案子10分钟即审理完毕。

 

执行,不畏难关

  

去年以来,黄海军执结案件450余件,执结率为98.26%,和解率达70%以上,且无一信访,无一投诉,被干警称为执行快手。而他的经验之道则是脑勤多思,腿勤多跑,手勤多干,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05月,庙头镇下肢瘫痪的农民左某打电话给黄海军,诉说自己的不幸。原来,2007121日,左某的儿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不幸死亡。事后,左某将无驾驶资格的张某告上法庭,一审判决张某承担50%的责任,赔偿左某损失68298.75元。但张某以家庭生活困难为由拒不赔偿,长期躲避执行,以致该案一拖再拖,久执难结。左某下肢瘫痪,又失去了儿子,心力交瘁,长年卧床不起,使本来就生活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为了使该案尽早执结,黄海军首先借助社会力量,积极与沭阳县残疾人联合会联系,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此案的关注、同情和支持,法院领导将该案作为重点民生案件来执行。之后,黄海军带领执行小组调整了执行方案,通过走访调查,摸清了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状况,对张某位于沭阳县茆圩乡青坊街的一处房产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又把张某带到左某家中,张某看到因生病躺在床上的左某及其家徒四壁的现状,顿生怜悯之心,双方都流着眼泪在和解协议上签了字。在长期的执行工作中,黄海军总结出了一看申请、二找焦点、三摸家底、四动真情的分步执行和解法。为了办出优质高效的执行案件,黄海军摸索总结出了三个一的办法,即对每一起执行案件录制一段视频、一段录音、拍摄一组照片,及时完整地记录被执行人、案件相关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执行线索和案外人的情况反映等信息,既有效杜绝了被执行人数次谈话前后不一致以及转移财产等情况发生,又让权利人了解执行的难处。在执行实践中,他还借助社会力量,实行协助扣押、协助拘留、协助送达、委托调解的三协一托方法,一方有报,八方协助,有效化解了执行难

 

为民,不辞辛苦

  

黄海军常说,我喜欢在法庭工作,这儿离群众最近,只要能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就是苦点、累点也值得。他在法庭当庭长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带领全庭带领全庭干警努力创先争优,一心司法为民。去年,华冲法庭被宿迁中院评为先进集体

  

针对法庭辖区面积大、人口数量多、经济发展快、涉案纠纷集中的特点,华冲法庭积极探索建设驻村工作站制度。在院党组及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下,该庭在辖区每个乡镇选择35个行政村设立法官驻村工作站,并在村委会门口悬挂驻村工作站驻村法官简介和联系电话两块牌子,该庭《驻村法官工作制度》要求,每个星期五确立为片区法官进村日村矛盾纠纷处理日,法官采取亲自驻庭或委托人民调解的方式,村村轮流值班;驻村法官在驻村日对所辖区域进行走访,了解基层纠纷情况及司法需求,每季度向基层组织通报工作站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定期向群众提供案例、法律宣传资料,举行法制宣传讲座,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每月开展一次巡回审判,对于涉及赡养、离婚、相邻关系等案件,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理。驻村工作站建立以来,该庭共现场审判150余次,不仅服务了基层群众,同时也拉近了法庭与基层群众的距离,赢得辖区群众对法庭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的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