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版“农夫与蛇”金坛上演 无情少年一审领刑十五年
作者:叶健 发布时间:2010-06-21 浏览次数:421
值班老汉好心留宿一少年在旅社休息,没想到却被他乱刀捅死,
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被告人郭某欲盗窃时被发现,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持尖刀刺戳被害人头、面、颈部、胸背部等要害部位,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其主观上具有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郭某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被告人郭某致被害人袁某死亡,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所请求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法院予以支持。因被告人郭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赔偿责任依法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杨某承担。于是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