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窃包后利用包内证件与失主“讨价还价”终受罚
作者:高研 发布时间:2010-06-21 浏览次数:327
第二天,李明便与失主短信联系,询问失主事情考虑的怎么样了,失主考虑再三答应给3000元赎回账单。李明心想3000元怎能把我打发,账单如不给他,失主损失就是几万元,遂提出了折中价格,“给10000元,少一分不行”,失主只好回话,“容我再想办法”。过了不久,失主无奈回信,钱已备好,问如何交接。李明便模仿电影的情节,指示失主将车开至某厂的后门,把钱放在后备箱内,不要上锁,然后下车向原路返回
取得钱后,为治毒瘾,李明很快将赃款花光。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勒索他人财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李明还未得及为自己的生财之道而得意时,等待他的是一年半的铁窗生涯。此案也启示人们,生财须有道,否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