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下旬,张女士带着银行卡到银行取钱,却被告知该卡已经报废。2个月前取钱时,明明里面还有钱,怎么是废卡呢?心慌意乱的张女士,静下心来仔细一想,难道卡被别人掉包了?一想到此,张女士赶紧报警。
原来,今年1月下旬,因急需用钱,张女士带着银行卡来到银行准备取钱。由于数目不是很大,窗口工作人员建议张女士到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张女士便说自己不会使用取款机,这时,工作人员便让大厅里的值班保安刘某帮助张女士取钱。感觉是在银行里,又是银行里的保安,张女士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于是在刘某的引领下来到取款机前准备取钱。可是在刘某的简单介绍下,面对“高科技”,张女士还是不敢操作。此时,刘某便热心主动请缨愿意帮忙取钱。张女士也没有多想,就把银行卡交给了刘某,并把密码告诉了刘某。操作成功后,张女士接过钱数了数,顺手把卡接过来和钱一起放进包里,并对刘某连声表示感谢。谁也没想到,就是在刘某数钱的那一会,刘某偷梁换柱,把银行卡掉了包。
据刘某交代,帮助张女士取完钱后,看见余额还有8千多,当时心里就顿生歹意,于是就迅速地把自己口袋里的一张废卡拿了出来递给了张女士。当时心里也很害怕,可是张女士竟看都没看就把卡收了起来走了,心里松了口气。中午下班后,立即到别的一家银行取款机上取出了8300元。案发后,刘某家属退还了张女士8300元。
武进法院审理后,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