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旁边的手机有可能成为一枚危险的“手雷”。手机铃响,驾车人的注意力因此稍有转移,就有可能引发意外。今日(618)上午,铜山法院一审审结一起致2人死亡19人不同程度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104415时许,被告人郑某驾驶一辆轿车沿铜山县利国镇环湖路由南向北靠右行驶。据被告人郑某供述,车子在正常行驶过程中,他的手机突然响起,于是郑某就低头找手机准备接电话,他忽略了手中的方向盘,车子滑向了道路左侧。此时由北向南驶来一辆农用机动三轮车,车上拉载了19名工人。机动车驾驶员张某不及躲闪,两车相撞,造成了机动三轮车乘车人张某某、王某某当场死亡,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的恶果。经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郑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郑某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