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吴中法院充分发挥诉前人民调解优势,及时、妥善化解一起校园伤害纠纷,实现了诉与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无缝对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9918午休时间,郭巷中心小学三年级学生欣欣与同班同学小轩追逐嬉闹时,被另一同学小宇绊倒,折断两颗门牙。事后,欣欣母亲杨某要求小轩、小宇的家长赔偿相应损失。校方虽多次组织家长进行调解,但因数额差距较大,始终无法达成和解。欣欣母亲杨某见事情半年多没有解决,便将两位家长及郭巷中心小学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及假牙费共计人民币13576元。

 

为尽快解决该起发生在学生之间的特殊纠纷,尽可能减少对所涉小学生影响,吴中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接到诉状后,当即将案件移交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民调解员负责。人民调解员立即与校方取得联系,并于次日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通过客观分析事件发生原因,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提出合理的纠纷解决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由学校及两位家长共同补偿欣欣人民币4000元,当即履行完毕,使该起纠纷得到了及时、圆满的解决。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当事人所提供的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受到了学生家长及学校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