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与中年女均系再婚,双方接触时间不长,双方便闪电式登记结婚,由于缺乏了解,双方婚后矛盾不断,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妻子离玩失踪,丈夫诉讼要求与妻子离婚。近日,射阳法院对该起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

 

现年已过五旬的糜某与已近五十的异地女李某相识恋爱,在接触时间较短、了解不深的情况下,双方闪电式的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因家庭生活琐事以及生活习惯,夫妻经常发生矛盾。并于2007715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但未登记离婚,20079月李某离家出走,至今未归。糜某遂诉讼要求与妻子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系合法婚姻关系,但双方婚姻基础较差,且同居时间较短,被告因感情不和离婚已满两年,从原被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现状、有无和好可能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原告要求离婚的请求应予支持。遂作出准予原告糜某与被告李某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