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案件调解效果,更好的化解社会矛盾,楚州法院于近日出台《调解案件回访工作实施办法》,《办法》要求全院从6月份起全面推行调解案件回访制度,各业务庭要就调解案件单独设立台账,根据调解主文的内容,按履行期限详细列出每月回访案件清单,做到100%回访。

 

该院把调解回访工作与目标考核挂钩、与和谐之星干警评选相结合,极大的提高了干警做好回访工作的积极性。为杜绝走过场式的回访,确保回访工作取得实效,该院在审管办加强督查的同时,建立多方参与、多级响应的回访体系:一般案件电话访,逾期未履行或当事人确有需要的特殊案件,主动上门回访;在以承办人为回访主力军的同时,院、庭长也积极参与回访工作,在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巩固调解效果的同时,也深入了解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和需求,为今后进一步改进工作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