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年入夏以来气候异常影响农业生产的实际,金湖法院坚持能动司法,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农村夏收夏种,做到司法审判不误农村。

 

畅通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农纠纷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对一些可能引发突发性或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排查,提前介入,先行稳控,妥善化解。对经济困难的农村家庭,实行司法救助,确保涉农案件得以迅速解决,不因处理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影响社会稳定。

 

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法院、县矛调中心、镇、村等调解网络及人民调解工作室作用,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和邀请调解,加大指导人民调解力度,及时调处矛盾纠纷。在审理孙某等人因亲属在某镇粮食加工企业上班期间受伤死亡而起诉该企业一案中,因对按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赔偿发生争执,孙某等人在阻止该企业生产,矛盾十分尖锐。经过耐心疏导,多方调解,该案终于调解解决,避免了矛盾的扩大。

 

坚持巡回办案制度。该院宝应湖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向农民发放便民联系卡,及时处理各类案件,为农村群众“零”距离提供司法服务。

 

强化法制宣传工作。该院通过联系村居、选派法官担任村平安法治指导员、法官“赶集”等形式,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群众法制意识,为农村农业生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