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风采依旧-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军转干部董正远的先进事迹
作者:前进 管鑫 发布时间:2010-06-21 浏览次数:459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的确,没有春天的播种,就没有秋天的收获;没有真诚的播种,就没有真诚的收获。只有勤劳的播种,才会有收获累累的硕果。
4年多来,被各类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刊用近4000篇稿件,这对于一个半路出家的军转干部董正远来说非常不容易。
回顾过去,在部队这所大学校里由一名普通战士、入学、提升干部,担任过班长、排长、站长、连队指导员、代理过营长、教导员,在政治处负责处直和全团军民共建工作,工作红红火火,有声有色,多次立功受奖,被所在的县评为“十佳青年标兵”、“学雷锋标兵”,被保定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学雷锋先进个人”,分别被军、师、团和所在地省、市、县联合表彰为双拥共建先进个人,先进事迹在省、市、县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过。
1998年9月,身为副营职的他转业分配到大丰市法院,起初他心情惴惴不安,新的岗位、新的职业,是否能有所作为?他做出了自以为惊天动地的计划、决心,发扬部队的光荣传统,把部队的好思想、好作风、好方法、好经验带到新地方,乘而立之年再干一番事业来,可万万没想到,到法院后被分到审判一线协助审判员办案,一干就是五年,他内心觉得前途渺茫,2004年国庆节,是使他重新调整人生坐标,他抱着要为审判事业尽微薄之力的想法,要在宣传法律,宣传法院、宣传法官这块执著的土地上耕耘,在不平凡的岗位上要干出不平凡的业绩来。
2005年10月他调到院办公室从事司法宣传工作。10多年的军旅生涯铸造了他知难而进的品格,面对全新的角色、陌生的“阵地”,他选择了挑战。
他心中十分清楚“要揽瓷器活,必备金刚钻”。而自己除了一腔激情外,其他都得从头来。于是他将目光转向了书店、资料室、网络传媒,用最快的速度充电。
然而,基层法院的办公室人少事杂,白天他要忙于多项事务性的繁杂工作,无暇顾及写稿。为了及时写出反映法院、法官的学习、执法、生活的稿件,他早晚、双休日时间全部被占用了。当捕捉到一些鲜活的素材时,不论是酷暑三伏,还是寒冬腊月,他都会披衣拥衿,直至修改满意为止。2007年6月,205名农民诉湖南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纠纷一案,上午11点半宣判一结束,他顾不上吃饭及时赶写,稿件第二天即在《江苏法制报》上发表。去年在参加一次庭审时,他发现少数当事人对签订合同的约定不明确,及时采写了《约定不明确定金应返还》的稿件,很快被《法制日报》采用。去年重阳节,该院审理了多起赡养老人案件,他及时采写了一组关于儿女重养老人的报道,在多家媒体上发表,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
他家距法院较远,往返一趟有10多里路,晚上到办公室撰搞、发电子邮件不便,为不影响发稿,他自己花1万多元购买了一台电脑,打印、复印、传真、扫描功能的一体化复印机,他采写的稿件都能在第一时间发出,法院的新举措、新形象、新典型及时得以报道。
笔耕不止,换来了丰硕成果。4年多来,他稳稳占据了县级宣传阵地,陆续在《盐阜大众报》、《江苏法制报》、《新华日报》、新华日报网、江苏法院网等媒体崭露头角,同时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中央级媒体占有一席之地,并已被各类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录用近4000篇稿件,受到本院、盐城市中院和盐城市委政法委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