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转型时期,利益矛盾越来越尖锐,甚至亲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也时而产生。近来,无锡南长法院便收到多起发生在父母子女之间的夺房案件,虽然这类案子占到整个法院房屋纠纷案件的不到一成,但与去年相比,有明显上升的趋势。

 

儿子私刻印章骗过户

 

林老太将儿子李永健、儿媳吴萍诉至法院,称儿子儿媳瞒着她将房屋过户到他们名下。法院审理查明,该房的原产权人为林老太。20056月,李永健借取了母亲的房屋所有权证,在林老太不知情的情况下,以私刻印章,并请人冒充母亲按手印的方式,制作了《无锡市房产转让协议》,以房屋买卖的形式办理了过户手续,并顺利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所有权人为李永健,共有人为吴萍。20103月,林老太发现房产变更后诉至南长法院,要求确认上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确认《无锡市房产转让协议》无效,该房屋仍归林老太所有,过户费用由李永健、吴萍承担。

 

外甥乘乱独吞拆迁房

 

朱老太已年过八旬,老伴早已去世,三个子女轮流照顾她,。但近来,这个大家庭为拆迁房闹起了矛盾,朱老太愤然将三个子女告上南长法院。经查明,朱老太和老伴在无锡有两套商品房,老伴去世后,朱老太自己住了一套,另一套给失业的外甥丁强(大女儿之子)住。20095月,这两套房面临拆迁,朱老太用补偿款购买了一套扬名花园的房屋,而后想去拿另一套房时,发现已被外甥拿走。原来拆迁公司也与丁强签订协议,丁强以补偿款购买了扬名花园另一套房且已办理入住手续并进行房屋登记。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一套房由朱老太享有,另一套房由丁强享有,丁强分别支付朱老太另外两个子女7万元。

 

儿子以遗产税为借口骗得产权

 

赵老太和老伴拼搏了一辈子,在无锡买了套房,房子登记在赵老太名下。20068月,儿子薛宇以继承遗产要征遗产税为借口,劝赵老太生前便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待她死后,由薛宇分配给其他几个子女。老太信以为真,便依据薛宇的要求按手印,20069月,该房所有权人变更为薛宇。同年10月,赵与薛及其他三个子女签订《遗产继承书》,上面载明:为避免百年后遗产继承手续的麻烦,现把房产过户给薛宇,并委托薛宇在赵死后代为分割遗产。此后,赵老太一直居住在该房。200910月,薛宇要求赵老太搬离该房屋,并对赵实施辱骂、砸坏财物等行为。赵老太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将儿子薛宇告上南长法院,要求法院撤销《遗产继承书》的内容。然而,薛宇庭审中辩称,《遗产继承书》为分产协议,不能撤销。最终法院认定《遗产继承书》属于遗嘱,不是分产协议,被继承人有变更和撤销遗嘱的权利,因此判决《遗产继承书》无效,薛宇返还房屋。(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法官点评:现今,子女与父母争夺房屋的手段多样化,且大多带有欺骗性质。此类案件的当事人,大多还是能调解和好的,毕竟血浓于水的客观事实无法改变。因此,亲情之间遇到矛盾冲突时,应该多换位思考,加强沟通,切莫为了利益而伤害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