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黄昏恋”葬送在“重婚”中……
作者:姚秋娟 丁文娟 发布时间:2010-06-17 浏览次数:439
耄耋老人秦某(女)与古稀之年的朱某(男)经人介绍认识,迟来的“黄昏恋”不料却被一方“捷足先登”的复婚破坏了。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判决两人婚姻无效。
退休教师朱某与小他11岁的秦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突然中风。在秦某的悉心照顾下,朱某很快康复。两年后两人登记结婚。次年9月朱某被子女接走后迟迟未归。经查询,秦某发现朱某向其隐瞒了与前妻复婚的事实。一怒之下,秦某诉至法院要求与朱某离婚、两人现住房屋归其所有。庭审中,朱某不同意将房屋给秦某。经审理查明,朱某现无行为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朱某与其前妻合法办理复婚手续后又与秦某领取结婚证,系重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均为化名)
法官点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第(一)项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故法院判决本案中的朱某与秦某的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