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612,高淳法院选择被告人王某、陶某贩毒一案在高淳县淳溪镇淳西、淳安社区的大院内开展刑事审判巡回审理活动。上午9时,随着审判长法槌的落下,庭审开始。经过审理,法庭查明被告人王某贩卖冰毒63.939,被告人陶云根贩卖冰毒5.8的犯罪事实,最终法庭对被告人王某、陶某以贩卖毒品罪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王某、陶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没收财产10万元、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社区居民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为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丰富司法民主建设活动形式,高淳法院特意选取涉毒案件作为该院刑事巡回法庭审理的第一案,意在通过这种形式对社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对于毒品犯罪的警惕意识、防范意识和斗争意识,进一步推动无毒村(社区)的创建。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还结合本案以案说法,用生动的事例为社区群众讲述了吸毒、贩毒对社会、对家庭、对个人的巨大危害,为社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课。旁听群众纷纷表示,法院进社区开庭让普通老百姓有机会与法庭零距离接触,还学到了很多禁毒、防毒和拒毒的知识,对毒品的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以后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自觉与毒品犯罪做斗争,铲除毒品犯罪滋生的土壤,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