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探索建立小额案件执行工作机制
作者:夏明 发布时间:2014-04-21 浏览次数:844
今年以来,溧水法院针对申请执行的赡养、抚养、人身伤害赔偿、劳动报酬等小额案件日趋增多,老人、儿童、农民、雇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小额案件执行工作机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辖区内树立起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小额案件执行效率。小额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执行局迅速安排专人对案件进行审查,分析案件特点,确定是否采取快速执行方式。对确定采取快速执行方式的案件,执行人员立即通过执行司法查控系统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及时对其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同时,直接传唤被执行人至法院,责令其当即履行。通过简化执行程序,缩短办案期限,提高小额案件执行效率。
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方式,强化执行威慑。针对小额案件的特点,执行干警仔细分析并制定执行措施,采取“集中执行”、“突击执行”、“个案分散执行”等多种执行方式、并以强制执行与和解执行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案件顺利执结。对拒不履行、拒不协助和暴力妨碍执行的典型案件和被执行人,利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通过决定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对外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及执行悬赏令等,对执行人形成高压态势,有效敦促被执行对象主动履行执行义务。
推进执行联动,提高小额案件执行到位率。针对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的小额案件,执行局不断加强执行联动机制,依托银行、房产、国土、工商、公安等各方执行力量,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并鼓励申请人或是知情者积极协助查找和提供执行线索,一旦查实有可供执行财产,立即依法控制。通过强化执行联动,有效提升小额案件的执行效果。
注重执行和解,力促案结事了。由于部分小额案件矛盾较大,处理不当可能激化矛盾,在这类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灵活调整工作思路,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阐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力促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时,积极与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等有关部门联系,共同研究制定相应措施,力争双方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