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补偿烧毁挖掘机 故意毁坏财物五人获刑
作者:刘天畅 发布时间:2014-04-19 浏览次数:326
因农田补偿与政府没有达成协议,陆某等5人竟然围攻挖掘机,并将其烧毁。近日,滨海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刘某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滨海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均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且属共同犯罪,应当按照五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别予以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因农田补偿与政府没有达成协议,陆某等5人竟然围攻挖掘机,并将其烧毁。近日,滨海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刘某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滨海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均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且属共同犯罪,应当按照五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别予以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