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支付宝客服 买家骗钱被判刑
作者:何薇 发布时间:2014-04-19 浏览次数:324
随着电子商务模式的日趋成熟,越来越多人开始习惯于网上购物,与此同时,也有一些不法分子打起了网络诈骗的主意,利用支付宝这一网购支付方式,诈骗新手卖家。近日,张家港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新型的网络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董某事先注册了一个与支付宝真实邮箱地址类似的邮箱。随后,专门在网上寻找一些在网络出售数码产品又不熟悉淘宝购物流程的卖家,诱使其登陆淘宝网进行交易。网上交易后,董某以“支付宝”客服的名义发送邮件要求对方更改密码,卖家发货后,董某便申请退款,并迅速登录卖家支付宝账号确认退货,将货款退回帐户,这样董某不但收到了对方寄来的物品,同时收回了货款。
据受害人张某陈述,其在某网络手机论坛上发帖出售手机一部,帖子发布不久,就有买家通过QQ联系,表示有意向购买,最终两人以3700元成交,但买家提出张某必须将手机发布到淘宝网的二手市场,通过支付宝方式付款。对方在淘宝网上拍下张某的手机后,随即用支付宝付了款,张某依照购物流程将手机用快递寄出。没想到,第二天,张某收到一封“支付宝”发来的电子邮件,邮件显示由于交易额过大,张某的账户已被监管,这就意味着无法收到货款,张某一下子慌了神。所幸,邮件下方提供了解除监管的方法,即修改支付宝的登录和支付密码,张某随即将密码改成了邮件中的指定密码。原以为可以顺利收到货款,可其查看订单时,却发现交易已经关闭,通过支付宝支付的3700元也退回了对方账户,而张某寄出的手机已被签收。随后,张某就无法通过网络联系买家,对方电话也无法接通。
后经仔细辨认,张某发现邮件的发件人与真正的淘宝客服邮件只差一个字母,原来是假的!意识到有诈的张某立即报了警。警方根据收货地址,将董某抓获归案。庭审中,董某交待,其共通过此种手段,先后六次从卖家处骗得各类数码产品,共计价值1.6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民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都成诈骗罪。
法官提醒:随着网购的兴起,利用支付宝等支付软件行骗的案件屡有发生。通过支付宝交易的网上购物,支付宝帐户内的交易状态信息是用户操作的唯一依据,邮件仅起到提示作用,用户应保护好网购账户和支付账号密码安全,不应轻信非官方客服的电话和短信,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遏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