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失手弄坏了厂里的仪器,为逃避责任竟将仪器砸坏并丢弃,近日,糊涂男子李某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被告人李某曾在宝应某公司工作,一天早晨,李某在工作时不慎将放置在柜子里的一台光谱仪碰到了地上,导致光谱仪底座的黑色塑料盖脱落。由于一台光谱仪价值十几万元,李某担心公司会向其索赔,遂将光谱仪藏到了公司仓库里。当天下午,该公司发现光谱仪丢失,便向公安机关报案。得知公司已经报案,李某害怕事情败露,便萌生出毁坏光谱仪并丢弃的想法。由于光谱仪较重,一次带不出去,李某便用工具将光谱仪砸成四小块,连同脱落的塑料盖一起分批带出公司并丢弃到了垃圾池里。后经鉴定,被李某损毁的光谱仪价值人民币近13万元。

 

宝应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且赔偿了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