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闸法院行政审判获批示肯定
作者:王小燕、金琦 发布时间:2014-04-17 浏览次数:1184
2013年,港闸法院被南通中院确定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法院,管辖崇川区、开发区、海门市以及市级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全年共收案90件,审结72件,同比分别上升350%和260%。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件,占判决案件总数的25%,促使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自愿撤诉12件,两项共占全年审结案件的29.2%。强化法官庭审驾驭和文书裁判能力,案件审判质量受到最高院、省高院的高度肯定。2013年,在全省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案例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分获一等奖、二等奖,1篇优秀行政审判案例入选《江苏省高院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