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地方政府完善执行救助机制解决法院执行难
作者:李洋 发布时间:2012-06-29 浏览次数:541
近来,响水县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院执行难问题,积极完善执行救助机制,努力缓解特困执行当事人的生活困难。去年以来,响水法院在地方党委的支持下,共清理执行积案297件,被省高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去年以来,响水法院依法减缓免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诉讼费11万余元。在此基础上,积极引入社会团体参与,加强与县红十字会、残联等社会团体沟通,将慈善资金引入司法救助,已成功实施救助1起案件。加强与县扶促办合作。将因受害致贫当事人列入省市县扶贫对象,努力在项目、资金、物资等方面予以帮助,目前为止,帮扶当事人12名,争取到帮扶资金8万余元。纳入政府社会保障。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将需要救助当事人纳入低保等政府供养对象,或参加医保、农保等社会保障项目。2011年8月,与县民政局制定《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中困难人员生活救助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将民政救助引入司法救助范围。目前争取到当地交警大队支持和帮助,为2名特困当事人争取到了交通事故损害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