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欠了赌债无力偿还,就把心思用到了贩卖假烟赚钱还债上。近日,这两名假烟贩子都被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乐某和郑某是福建老乡,平时一直有往来。郑某欠了乐某几万元的赌债,一直未能还上。去年春节期间,两人在家乡的一起婚宴上相遇,乐某就跟郑某讨要欠债,郑某就提出,能不能通过贩卖假烟赚点钱来还债,问乐某有没有进货渠道。乐某一听是个好主意,并且表示自己认识一个叫“小方”的人,可以弄到假烟,双方一拍即合。

 

到了3月中旬,乐某打电话给已经回到吴江的郑某,问要不要假烟。郑某提出要6箱,共300条,双方还谈妥了价格,每条50元。此后,乐某把郑某的收货地址告诉了“小方”,由“小方”通过物流公司直接将货发到了吴江平望。郑某签收后,以每条75100元不等的价格销了出去。

 

第一次作案,郑某就小赚了一笔,于是就再次联系乐某,让他再发点货。乐某还是通过上述的方法,再次通过物流公司把300条假中华烟发到了平望郑某的手中。郑某很快以每条75元的价格将假烟批发了出去。郑某想着马上到“五一”了,香烟的需求量会增大,就再次打电话给乐某,让他多发一点货。乐某接到电话后,还是让“小方”安排发货。但这一次,郑某在平望加油站附近收货时,400多条假烟被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20133月至4月期间,两被告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共贩卖假中华牌香烟1086条,销售价值共计人民币8145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乐某和郑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以惩处。法院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乐某和郑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和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