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李某、周某、黄某、孙某都是本市的无业游民,陈某、周某、孙某都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310月,陈某周某孙某伙同李某、黄某经事先预谋由黄某诱使被害人至其他四人设计的赌局,采取控制赌局的手法对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近日,姑苏区法院对陈某等四人进行了宣判,四人均因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八个月不等,并处九千至一万三千元不等的罚金。

 

陈某、周某、孙某三人是盐城老乡,2011年三人在杭州因诈骗罪曾被判刑,2013年三人来到了苏州并结识了李某、黄某二人,五个人经商量一拍即合,将目光瞄向了黑车司机。经过分工,由陈某假扮乘客扬招黑车,到达陈某指定的目的地棋牌室后,陈某佯装要上去拿车费让黑车司机陪同,并邀请黑车司机围观其他四人早已设计好的赌局,期间,孙某借故离开诱使被害司机加入赌局,起先,三人故意“放水”让黑车司机连续赢钱,在黑车司机尝到甜头后,再控制赌局由其中一人负责赢牌,当被骗司机钱输光时,被告人陈某又向被害人出借赌资,并以归还借款为名让被害人交出随身财物,出具借条,以此骗取被害人钱款。五人共联手行骗五次,每次都得逞,分别骗得被害人两千至一万余元现金不等,以及金戒指等财物。

 

近日,姑苏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陈某等五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达人民币五万余元,属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诈骗罪,因此做出了以上判决。

 

法官说法:近年来,姑苏区法院受理的针对黑车司机的抢劫、诈骗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犯罪嫌疑人大多认准了黑车司机不敢报案的心理以及警惕性不高,行车路线较偏僻的特点,利用黑车不计价的特殊性,以高价车费为诱饵,引诱黑车司机至偏僻地点或特殊场所进行劫车、劫财、诈骗。法官提醒市民不光要遵纪守法,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也要及时报警,必要时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