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镇江市中级法院将市人代会上徐瑞芝、朱林华、耿仲毅三位代表提出的三条审议意见交由京口法院办理落实。该院对此高度重视,快速办理答复,受到了代表的肯定和好评,代表对办理答复工作满意率达100%

 

工作部署快。收到市中院文件的当天上午,我院即召开党组会,确定三条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协调,审管办、民一庭、刑庭具体承办,院长为直接责任人,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并明确办理答复的时间表。3月下旬,办公室主动与三位代表进行电话联系,向代表汇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

 

整改落实快。对徐瑞芝代表提出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升审判绩效,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大局,推动司法公正”的审议意见,具体承办部门审管办在分管院长的带领下,主动上门,到徐瑞芝代表所在单位汇报法院为落实上述意见所开展的工作,与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对耿仲毅代表提出的“在能动司法过程中充分考虑社会和谐,同时要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和刚性”的审议意见,承办部门民一庭主动邀请耿仲毅代表走进法院,参观审判法庭,旁听案件庭审,并着重向其介绍了法院通过加强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巡回审判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做法。对朱林华代表提出的“加大对渎职犯罪的打击,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有效预防犯罪”的审议意见,承办部门刑庭多次与代表电话沟通,将法院围绕上述审议意见而采取的相关措施及时向代表通报。在此基础上,4月中旬院党组再次召开会议,对代表审议意见中需要整改落实的事项进行研究,决定用一个月的时间整改到位,并形成书面报告。

 

反馈答复快。5月底6月初,院长张子敏亲自和三位代表联系,将法院办理情况向代表进行了口头汇报,随后又派出分管院长,带领办公室及三个承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逐一登门,将法院办理的书面答复报告交到代表手中。三位代表对办理答复工作十分满意,市人大代表、镇江港口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徐瑞芝感慨地说:“京口法院代表联络工作非常认真,落实到位,对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